為深入實施國資國企改革創新行動,做優做強做大省屬國有資本運營平臺,經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,決定將江西省國資委持有的江西銅業集團有限公司90%股權、江西省交通運輸廳持有的江西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90%股權、江西省發改委持有的江西省鐵路航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71.1447%股權、江西省國資委持有的江西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90%股權無償劃轉至江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。江西國控作為債券發行人,3月25日已在上海清算所官網、上海證券交易所官網、中國貨幣網等監管機構指定的渠道發布《江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公告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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